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星港大道(樱花路~奔牛界)工程建设相关事项的请示》(常住建?020?0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以常发改行服?017?9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市级建设管理权限下放后主体变更审批事宜的会议纪要》(?020?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调整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实施主 星港大道(樱花路~奔牛界)工程的两侧林带?3000平方米)实施主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调整为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2054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筹措解决调整为钟楼区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仍按我委常发改行服?017?92号文执行 (项目编码:2017-320404-48-01-30260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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