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014?6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014?8号)精神以及《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财规?01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组织申?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nbsp; 支持内容 根据资金情况,支持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具体支持内容和标准见《实施细则》。已纳入免企业申报展会项目的境外展会请勿重复申报 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衔接,根据(财企?014?8号)精神?013年已参加中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的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中小企业一并申报(2013??日?2?1日实施) 二、项目申 (一?nbsp;网上申报 请符合申报资质的单位?014??5?8?5日期间登录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在线申报本单?014年上半年?014???6?0日)已实施符合支持内容资金项目, 将项目“申请表”输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申报所需书面材料分类装订成册报送、br /> 2013年参加中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的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中小企业按照《实施细则》境外展览会项目资金拨付申请的规定,报送书面资料 (二)材料上 各区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商务部门。市商务局将会同财政局共同初审申报材料后,对列入扶持的项目材料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商务局和财政局公章,以正式文件(附件中应包括初审汇总表)联合上报。联合上报文件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商务厅,具体项目申报材料一份报省商务厅财务处 三、有关要 各市、县(市)商务局应严格审核申报单位资质,在受理项目纸质材料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附件一“江苏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http://www.czwm.com/egov/guide/declare_fund/2008-10-17/102.html)和附件二“江苏省市场开拓资金申请材料要求?http://www.czwm.com/egov/guide/declare_fund/2014-02-11/624.html)执行。同时,须确认申报单位网络系统注册信息已更新完毕,对执行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的项目不予受理 各区财政局、商务局要加强对属地申报单位的政策辅导,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协调安排好项目申报、审核时间进度,务必于上报截止日期前报送有关文件及资料 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外贸?nbsp; 电话?5682278 联系电话 武进区:86310194 新北区:85127110 天宁区:86663809 钟楼区:88890755 ?nbsp; 区:89863303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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