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保证农业部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于6?日起顺利施行,现将有关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牌证物资管理。各地要做好新式证件的启用和牌证物资的储备工作,原库存的上道路拖拉机号牌,配套新的行驶证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原库存的无挂车拖拉机号牌配套新的行驶证用于其他拖拉机;原库存的联合收割机号牌其中一面,配套新的行驶证继续用于联合收割机,另一面集中保存今后按规定销毁;新订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一律按省所文件规定的号牌号段制作。新式机具、驾驶人档案袋由各地分别印制。原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卡、档案袋、登记证书一律作废。各地要严格执行牌证管理制度,认真清理封存不再使用的旧牌证物资,确保不遗失 二、做好业务印章刻制。各地要按照新工作规范附件中业务印章式样的要求,刻制行驶证专用章(用于临时行驶号牌)、业务专用章。行驶证专用章版式要按照规定的式样(见附件)刻制;业务专用章单位名称要与当地编办核定的名称保持一致,单位名称前加江苏省常州市。暂不刻制检验业务专用章,年检签章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原个人专业名章继续使用 三、做好考试设施的准备。各地要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农机驾驶人新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根据新要求重新规划技术考试场地、设置路线图形;要加强考试机具管理,保证考试机具机况良好,年检合格;要推进理科考试标准化建设,保证农机驾驶人考试规范、有序进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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