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觇/a>外文 繁體中文
登录个人中心
走进常州 ޵VSƵط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VSԤ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9/div>
浏览次数9strong>
信息名称9/span>市政府关于明确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429/2016-00118
主题分类9/span>社会救助/公益事业??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市政府文?emsp;?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政发?016?23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常州市人民政庛/td>
产生日期9/span>2016-07-15 发布日期9/span>2016-07-21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市政府关于明确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明确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确保社会救助底线公平,根据《常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标准通知如下9br />   一、本通知所称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是指申请低保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投资机构的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及其它资产的总和、br />   理财产品、债券、保险、信托投资等能够得出净值的,按净值计算;无法计算净值的按购买的初始价或者估价计算、br />   二、本通知所称的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标准,是指申请低保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的最高限额、br />   三、本市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为3.5万元。低保金融资产标准根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数量,按照下列规定,依据标准值适度调节9br />   (一?人户,按标准值上?0%:br />   (二?人户,每人按标准值上?0%:br />   (三?人以上户(含3人),每人按标准值计算;
  (四)低保家庭成员中有未成年人、在读高等院校学生?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本人按标准值上?0%:br />   (五)低保家庭成员中有患重残或重病人员的,本人按标准值上?0%、br />   “上浮”重复出现时,以上浮值高的计算(不得重复计算)、br />   四、申请低保家庭成员金融资产一年内支出有单笔超过低保标?2个月数额的,或者累计支出超过低保标?4个月数额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向审批机关说明其主要用途,并提供相关凭证。如查实属高消费支出,按《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处理、br />   五、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随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由市政府统一发布、br />   六、本通知公布后,申请低保家庭和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金融资产标准按本通知执行、br />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庛br />   2016??5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访问统计 | 网站纠错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czwgzx@changzhou.gov.cn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2 苏ICP?5003616叶/a>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