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法院、司法局,经开区法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决定成立常州市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 贯彻实施行政调解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工作;受委托依法前置调解市本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委托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研究行政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行政调解主管单位报告行政调解工作等 二、组成人呗/span> ?nbsp; 任:张加 市司法局局 副主任:吴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nbsp; 市司法局副局 尹晓 市司法局副局 员:?nbsp;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谢唯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朱志 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 沈佳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处处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 许冬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专兼职调解员若干名 三、机构设 常州市行政争议审前调解委员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市司法局非诉讼服务中心分 2 个调解中心(调解室) 特此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司法局 2020??5?/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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