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京杭大运河苏南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 本次登记以京杭大运河苏南段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4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涉及县(市、区)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7
附件 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涉及的县(市、区)名
序号 |
设区 |
县(市、区 |
1 |
镇江 |
京口 |
2 |
丹徒 |
3 |
丹阳 |
4 |
常州 |
新北 |
5 |
钟楼 |
6 |
天宁 |
7 |
武进 |
8 |
无锡 |
惠山 |
9 |
梁溪 |
10 |
滨湖 |
11 |
新吴 |
12 |
苏州 |
相城 |
13 |
虎丘 |
14 |
姑苏 |
15 |
吴中 |
16 |
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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