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9span> 合伙人(股东)及出资比例由“蒋亚军'span>90%)、姚双可'span>5%)、于华(5%)”变更为“蒋亚军'span>90%)、袁源(5%)、于华(5%)”、span>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span> 特此公告、span>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平span>3朇span>30?span> (此件公开发布(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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