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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申报2021年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ensp;?ensp;号:MB1686948/2021-00003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金监发?021?0叶/td> 发布机构9/span>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9/span>2021-04-22 发布日期9/span>2021-04-26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为鼓励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增信保障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金监发?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021年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span>
关于申报2021年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辖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担保机构

为鼓励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增信保障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金监发?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021年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含外地在常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0年度内无严重违规、失信不良记录;

2.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

3.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求,定期、及时、准确上报业务、财务报表等资料

4.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我市小微、涉农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服务

二、申报范

(一)新设或增资奖励

对新设或增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按新设或增资额?‰予以奖励,单户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奖励按照季均在保余额达到季均净资产的倍数分步兑现,具体为:季均在保余额达到季均净资产2倍后兑现奖励总额?0%,达到季均净资产3倍后再兑现奖励总额?0%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规?019?号)第六条规定,本办法中奖励如与省、市、区其他相关政策相同,企业不重复享受

(二)业务补

1.融资担保机构

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000万元的担保业务,按不高于担保业务季均在保余额?%,给予业务补贴。单笔担保费率超?%的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担保机构年度业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再担保机

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000万元的再担保业务,按不高于再担保业务季均在保余额?‰,给予业务补贴。单笔再担保费率超过1%的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再担保机构年度业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在常分支机构

对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000万元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按季均余额超过5亿元以上的部分给予不高于1‰的补贴。融资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单笔担保费率超?%的、再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单笔再担保费率超?%的均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在常分支机构年度业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代偿补

对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000万元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发生风险代偿的,按代偿金额给予不高?0%的代偿补贴。融资担保机构单笔担保费率超?%的、再担保机构单笔再担保费率超?%的均不纳入补偿范围。单户担保机构年度代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户再担保机构年度代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业务补贴和代偿补贴中,单户多笔累计超?000万的担保、再担保业务应予剔除,逾期的担保、再担保业务应自逾期之日起剔除

三、申报材

本次申报业务时间段为2020??日?020?2?1日,采用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

(一)书面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

2.营业执照、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新设或增资奖励,需提供验资报告

4.业务补贴需提供: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保证合同(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收费发票记账联、借款借据扫描件(将每份担保业务的相关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并进行编号,文件夹编号要与担保明细表一一对应。扫描件仅报送电子文档)

5.代偿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担保代偿业务明细表(附?);

?)银行要求担保机构代偿的通知书、银行出具的担保机构已代偿证明;

?)担保机构代付资金的银行凭证

?)代偿业务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如企业部分还款)等复印件

?)担保公司收取的代偿业务的担保费、客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担保调查、审核、跟踪的相关材料

?)代偿原因说明、追偿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专项审计报告

(二)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www.czcycx.com/”,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书面申报资料一致,所有材料应扫描在一个PDF中上传。网上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885680?5580373

四、申报要

1.申报截止时间?021??1日,逾期未报送申报材料,视同放弃处理

2.各担保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一经核实,暂停享受该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三年,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3.各担保机构在截止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辖区金融部门、财政部门初审盖章后,汇总上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市金融局联系人:汤荣强,电话?5686656

市财政局联系人:?nbsp;磊,电话?5681851

附件?.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

2 年度担保业务明细

3?nbsp;年度担保代偿业务明细

4.网上申报操作流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表及承诺?/span>

项目申报单位

2020年新设或

增资

申请新设

增资奖励金额

万元

2020?000万以

业务季均余额

申请业务补偿金额

万元

2020年担保代

目前损失金额

申请代偿补贴金额

万元

累计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nbsp;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nbsp; (单位公章)

?nbsp; 期: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初审意见

?nbsp; ?nbsp;

区财政局初审意见

?nbsp; ?nbsp;


附件2

______年度担保业务明细

申报单位

时间

担保对象

合作银行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费率

担保期限

扫描件编

备注

3月末

**公司

***

**公司

***

小计

6月末

小计

9月末

小计

12月末

小计

担保季均余额(万元)

风险补偿资金申请(万元)

注:1.本表由担保公司填报;再担保业务参照本表填写

2.“季均余额”为四个季度末小计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附件3

______年度担保代偿业务明细

申报单位?nbsp; 单位:万

序号

担保机构

担保代偿

企业名称

合作

银行

代偿

担保

合同

担保金额

客户

保证

金金

贷款

发放时间

合同

结束时间

代偿

时间

代偿金额

代偿利息

已追偿金

目前损失金额

申请补贴金额

1

2


附件4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1.首次登陆的企业用户,百度搜索“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点击首页的“免费注册”先注册账号,然后点击“工作台”,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2.企业进入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后,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页面,在“项目名称”列表选择要申报的项目

3.企业点击“申报”进入后,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选择辖区主管部门后,上报申报信息

4.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区财政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部门依次进行项目审核

5.对确定的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文件,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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