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你委常经信办?018?63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常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切实改善常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大楼基础设施条件,原则同意常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实施常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大楼及院内路面修缮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清潭?5号,项目总建筑面?994.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节能监察中心大楼屋顶及外墙漏水修补、室内外装修、电梯更换、门卫修缮等工程,同步配套实施室外路面修复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90.1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历年经营结余资金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工程建设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项目编码:2018-320404-50-01-33815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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