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局(重大项目办)、工信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重大项目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发?020?号)精神,支持重大项目加快有效投入,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办)、工信局、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实施办法 2020??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常州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实施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发?020?号)精神,支持重大项目加快有效投入,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奖励的对象是指列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的市重大产业类项目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列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的市重大项目,在竣工或投产后进行设备投入奖励。对属于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12%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其他项目,最高按照设备投入的6%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600万元 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同时列入两个库的项目不重复奖励,项目分期实施的,不重复奖励。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程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于次年年初实施奖励 1. 确定竣工或投产项目清单。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每年末根据市重大产业类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竣工或投产项目清单。市工信局根据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竣工或投产项目清单 2.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竣工或投产项目实施单位于次??1日前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设备投入奖励申请材料(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3.各地区部门初审上报。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常州经开区工信部门汇总后,会商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形成一致意见,上报市工信局 4.市级部门审核。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在实施期内的设备及工控软件投入等开展专项审计,组织有关专家,并会同市发改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是否属于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符合奖励条件等进行会商,在会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奖励意见 5.下达资金奖励文件。市级部门会商形成的奖励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下达资金奖励文件 四、承担机 市、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具体承担办法按照财政体制研究确定 五、监督检 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 六、其他事 本办法由常州市工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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