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觇/a>外文 繁體中文
登录个人中心
走进常州 ޵VSƵط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VSԤ 数据发布
当前位置9/div>
浏览次数9strong>
信息名称9/span>关于明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等6项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488/2018-001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教法?018?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9/span>2018-06-12 发布日期9/span>2018-06-12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明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等6项行政权力事项实於/span>
关于明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等6项行政权力事项实施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2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013?4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016?17号)、《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决定》(苏政发?017?2号)的规定,“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等6项行政权力事项由设区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或委托实施)。为确保各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的好”,现就各行政权力事项的具体实施提出如下要求9br />   关于“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权力事项,下放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由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实施、br />   关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权力事项, 下放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负责指导、协调、br />   关于“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终止和聘任校长审批”权力事项, 聘任校长核准取消,其余事项下放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负责指导、协调、br />   关于“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批准”权力事项,除“对民办高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批准”外,其他委托设区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具体由市教育局计划与财务处实施、br />   关于“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权力事项, 除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外,其他类型的中外(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委托至设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由市教育局计划与财务处实施、br />   关于“实施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批准”权力事项,除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外,其他类型的中外(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批准委托至设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由市教育局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实施、br />   请各地、各处室认真学习、研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梳理各权力事项的办理条件,确定办理流程,确保各权力事项有效落实与衔接

常州市教育局
2018??2?br />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访问统计 | 网站纠错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czwgzx@changzhou.gov.cn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2 苏ICP?5003616叶/a>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