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服中心、市执法支队,局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综运处: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467号)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运输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运〔2021〕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高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市5辆车以上(含5辆)的普货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其中:在2021年6底前,完成全市10辆车以上(含10辆)的普货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
二、考核平台
全市“两类”人员通过江苏省“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网址:http://aqglkh.jsjtxx.com/)参加安全考核。
三、工作内容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市道服中心负责编印宣传资料,并组织做好全市“两类人员”宣传发动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培训。为更好地做好“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市道服中心负责编排培训课程,接受全市“两类”人员咨询,组织开展免费培训。
三是加强查验把关。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服务窗口结合业务工作,查验“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完成情况,清理运输企业数据,对未按时完成考核任务的相关企业,督促其完成考核,并及时将名单抄送本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市道服中心。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将“两类人员”培训考核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运输企业,按规定进行查处。
五是纳入信用管理。市道服中心及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将运输企业安全考核完成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运输企业,按规定进行信用计分。
六是做好进展通报。市道服中心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沟通,掌握情况,并做好进展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按时间节点推进考核工作。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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