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调整县级公立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的请示》(武发改价[2017]8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3]449号)和《常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常价医[2014]80号)等文件精神和动态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武进人民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在二类医院的指导价基础上上?%,武进中医医院、武进第三人民医院执行二类医院指导价格。护理和手术治疗类价格调整后按政策规定进行医保支付 此批复自2017??日起执行,执行期?2个月,期间如遇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省规定执行。希你局加强相关医院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价格行为 常州市物价局 2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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