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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开?015年度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检查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779/2017-00031
主题分类9/span>文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文广新?017?2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文广新局
产生日期9/span>2017-08-18 发布日期9/span>2017-08-31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开?015年度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015年度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决定开展对2015年度非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豠/span>

2015年度获得中央、省、市专项保护资金的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见附件2)

二、检查程庎/span>

(一)对获得2015年度中央、省、市非遗专项资金,且截止?017??5日,已全部使用完资金的保护单位和传承人,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考核评估的通知?常文广新?016?1号文)的相关规定,填报《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保护成果考核表》(附件1),并附相关财务报表和保护成果。尚未使用完相关资金的,应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截止日期,经过属地文化部门审核后,上报市文广新局

(二)市文广新局和市财政局组建考核小组,通过审核报送材料和实地验收等方式,对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计划实施保护工作的、擅自变更资金使用用途等行为、整改不合格的,将分别给予取消资金申报资格、收回经费等处罚,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顸/span>

请各地严格审核把关,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保护成果考核表》纸质表?份以及电子文本于9?5日之前报送市文广新局社文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雷虹、张杰源,联系电话:0519-85682369,邮箱:272944897 @qq.com

附件:1、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及保护成果考核?/a>

2?015年度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考核清单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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