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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02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488/2022-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 常教人?022?6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9/span>2022-06-20 发布日期9/span>2022-06-20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02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关于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02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021?02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   一、考核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br />   二、考核等次及比侊br />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各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和主管部门考核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0%以内?022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5%?022年年内获得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荣誉的单位,若学年度考核时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在年度考核时按比例增核优秀等次名额、br />   参加扶贫或赴省内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在受援地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列入派出单位考核人员基数,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指标、br />   优秀等次人员,应适当向单位主体岗位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0%、br />   三、考核时间安排
  1.6?0日前,各学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处核准后组织实施。核准的学年优秀等次名额,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主要依据,具体名额以年底发文核定为准、br />   2.6?0日??0日,各学校组织学年度考核工作(学年度考核结果9?0日前反馈给被考核者)。学年考核结果将作?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工作将在年底发文部署、br />   四、考核要求
  (一)明确考核导向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具体要求见附?、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调整考核内容及标准)
  (二)规范考核程序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委员会(小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方案,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考核工作。要强化规范性,确保考核程序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有序;要强化操作性,重视教职工的自评和互评,积极鼓励教师、职工、管理者、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年度考核活动;要注重科学性,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多层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br />   (三)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不得搞迁就照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突破考核优秀比例人数限额评优,不得借考核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br />   五、有关具体问颗br />   (一?021?022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022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br />   (二?022年度考核、记功、嘉奖事宜将按照2022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另行发文部署、br />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学年度(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结案后再行确定。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nbsp;
  (四)在机关挂职?个月的人员,由机关考核;轮岗、交流、借调人员,由派出单位考核,相关情况由其轮岗、借用所在单位提供、br />   (五)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不足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br />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br />   
  附件9br />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核?br />   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登记?br />

  3.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

常州市教育局

202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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