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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9strong>
信息名称9/span>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10243/2012-00111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安全生产??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安办?012?5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安委办
产生日期9/span>2012-12-27 发布日期9/span>2012-12-31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辖市、区安委办:
现将《常州市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2012?2?7?nbsp;

常州?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nbsp;
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等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改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
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士庆为组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交通、城管、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电话:85683115
四、整治对
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经营(零售)店;未经许可经营、非法储存、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时
2012?2?0?2013??4
六、职责分
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重点对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案件,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车站(点)的日常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严肃查处无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人员和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车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违法行为
城管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在中心城区、菜市场(超市)门口和行道板两侧销售烟花爆竹。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沿街兜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局:根据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依法查处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烟花爆竹法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违规超量储存或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七、工作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辖市区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纳入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辖市区安委办要结合实际,研究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乡镇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联动、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包庇纵容非法经营、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等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在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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