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市稽查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现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等2个事项为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请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遵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实施、后评估、归档等相关工作 附件:常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0?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承办处室 |
1 |
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待遇保障 |
2 |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待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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