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的请示》(武发改价[2016]11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3]449号)和《常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常价医[2014]80号)等文件精神和动态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武进人民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5%;武进中医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调整后的护理价格和手术治疗类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批复自2016?0?日起执行,执行期?2个月,期间如遇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省规定执行。希你局加强相关医院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价格行为
常州市物价局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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