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综合监管和信用评价为抓手,大力推进医疗机构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有力维护群众就医安全 (一)卫生健康部门加大医疗服务执法力度,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围绕依法执业、母婴保健、放射防护、医疗废物处置等,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每年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乱象等“蓝盾亮剑”系列行动,近三年共查处医疗行业违法违规行为642起。以“信?监管”试点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医疗卫生信用监管,加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良记分力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部门共享,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安全质量 (二)公安部门高度重视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去年全市共侦破31起非法行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3人,移诉25人 (三)市场监管部门转变监管方式,积极推进信用监管。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能,强化对广告、价格等民营医疗机构的要素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指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联合市卫健委、市禁毒办对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全覆盖检查,督促医疗机构提高药械质量管理水平。建立会商制度,强化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联合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禁毒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常州海关制定《常州市禁毒委员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召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多部门加强联合执法监督,逐步实现信息共建共享,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四)医保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要求,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工作 (五)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检查分局(以下简称常州分局)以完善制度为抓手,确定信用体系“建设轴线” 以创新监管为前提,明确信用动态“评定标准”。以分级监管为目标,逐步引入信用“修复机制”。以双公示为基础,稳步推进信息“全面公开”。以提醒警示为手段,实现信息互通“联合惩戒” 二、下一步打 (一)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018?3号)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二)公安部门将及时查处、依法侦办涉及民营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医院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主管部门将相关单位、人员纳入信用监管范围,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三)医保部门及时归集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在信用门户网站、医疗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本级机构认定的定点医药机构失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信用修复程序,对通过审核的失信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信用修复,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加强医疗保障信用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使用省局统一建设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失信信息全流程管理,为信用信息运用提供支撑。落实信用信息应用,以信用认定结果为依据,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的关心支持,感谢大家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更好地履行卫生健康行政职责,为常州人民保驾护航 签发人:刘志 经办人:张耀 联系电话?5682638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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