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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10243/2013-00024
主题分类9/span>安全生产??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安全生产??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安监?013?2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安监局
产生日期9/span>2013-03-29 发布日期9/span>2013-03-29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琅/span>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我市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督总局令第50号)和《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常安监?011?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机构登记制
一是拟在我市从事安全评价活动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须持相关材料到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资料报送市安监局;终止在常服务的,要及时向市安监局声明注销登记。二是已登记的中介机构应当在与被评价或者检测检验对象签订项目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登陆“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上传合同和开展该项目的评价、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进行项目登记,获取系统提供的登记编号,作为该项目报告上传的唯一登录号;三是报告编制完成后,凭项目登记编号进行网上备案。凡未履行机构和项目合同登记手续的各类报告,市安监局和各辖市(区)安监局将不予审查和备案
二、严格执行业务公示制
一要履行告知责任。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时,要将资质等级、收费标准、在常开展业务范围及登记有效期等信息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在合同中注明,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报告编制。二要报送工作业绩。中介机构应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业绩和为当地安监部门开展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送至市安监局,并于次??5日前上报年度业绩汇总表及工作总结。三要及时网上公示。安评机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011?6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评价项目上报业绩的通知》(苏安监?011?44号)的要求,及时在工作网站公开评价项目
三、严格执行报告内审制
一是加强报告编制程序管理。中介机构应当事先任命项目组长,提前进行风险分析,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并执行报告审核等过程控制程序,按时完成项目评价报告。二是加强报告技术审核。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报告必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当地出台的相应技术审核要求进行内部自审,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报告质量。三是加强资料采集存档。中介机构要注重原始材料收集、相关数据采用等工作,对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四、严格执行机构信用制
一是建立信用反馈制。市安监局将根据市局各处室、辖市(区)安监局、企业对中介机构服务情况、报告抽查质量等方面的反馈情况,建立中介机构信用库。二是开展业务定期抽查制。市安监局每年不定期开展抽查活动,重点检查中介机构在常登记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编制质量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三是实行事故单位报告复查制。经中介机构服务过的生产经营单位,若发生职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检查其安全评价报告和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是否符合实际,各类隐患是否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严格执行机构退出制?nbsp;
一是建立中介机构年度考核机制。市安监局每年年底对中介机构的登记、安评报告及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网上备案、工作业绩上报及公开、安评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反馈、报告退回及否决、报告质量抽查、投诉举报及处罚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标准另行制定),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将劝退出常州市场。二是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对机构人员伪造签名、出具虚假报告、应到而不到现场等行为,一经查出,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和处理,并在年度考核时对所在机构予以扣分。三是落实中介机构业务开展规范要求。中介机构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采取欺诈、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并认真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监督。对中介机构的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向省安监局通报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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