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我市第一批“双通道”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具体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16家)
1.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4. 常州市肿瘤医院;
5.
常州市中医医院; 6.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7.
常州市老年病医院; 8. 常州市儿童医院;
9.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四医院;
10.
常州市德安医院; 11.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2.
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 13.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医院;
14.
常州市金坛区中医医院;15. 溧阳市人民医院;
16.
溧阳市中医医院。
二、定点零售药店(5家)
1.
人寿天医药商场; 2. 恒泰医药连锁奥园店;
3.
万仁大药房湖塘人民路店; 4.
金坛百姓大药房颐和店;
5.
溧阳国大人民药房中心店。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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