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
为总结文广新系统2012年安全保卫工作经验,推动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保卫干部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全系统各直属单位。
先进个人:全系统各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名额: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程度高,有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2.经常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四防”教育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本单位治安状况良好。
3.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可防性案件发生;没有大的安全隐患。
4.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类台帐齐全。
(二)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1.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为本单位安全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
2.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201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3.填写《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呈批表》或《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报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由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2012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状;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12年度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有关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负责,联系人:马小勇;联系电话:85682357。
附件:
1.《2012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呈批表》
2.《2012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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