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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2-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2〕152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产生日期:2012-12-13 发布日期:2012-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

  为总结文广新系统2012年安全保卫工作经验,推动全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保卫干部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全系统各直属单位。

  先进个人:全系统各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名额: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程度高,有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2.经常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四防”教育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本单位治安状况良好。

  3.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可防性案件发生;没有大的安全隐患。

  4.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各类台帐齐全。

  (二)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1.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为本单位安全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

  2.各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201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3.填写《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呈批表》或《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报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由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4.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2012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状;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2012年度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有关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负责,联系人:马小勇;联系电话:85682357。

 

  附件:

  1.《2012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呈批表》

  2.《2012年度常州市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呈批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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