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城西乘客服务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轨道交通骨干作用,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州市轨道交通城西乘客服务中心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和茶花路叉口西南角,规划用地面积9933平方米,总建筑面?4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00平方米(票务中心、便民服务及换乘集散空间1480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5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4700平方米(车库10800平方米,设备及配套用?000平方米,其他用房包括换乘集散空间、便民服务、运营管理等用房2900平方米),广场绿化面?498平方米 同步实施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87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9463万元,其他费?809万元,基本预备费149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46万元。资金来源由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钟预(2019)第4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20400201500037号);节能审查意见(常发改行服?019?3号) 五、请你公司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9-320400-53-01-30404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9?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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