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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第二批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ensp;?ensp;号:MB1938455/2022-001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医险管?022?1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医疗保障局
产生日期9/span>2022-08-08 发布日期9/span>2022-08-09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第二批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第二批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失能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医保待遇?021?9号)、《关于印?lt;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gt;的通知》(常医保服务?02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第二批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协议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

2022??5日至2022??6日法定工作日。其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改为实时受理

二、申请条

(一)评估机

1.我市范围内依法独立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包含失能评估相关项目,且承诺近1年内(或自登记注册至申请时)无长护险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2.具有稳定的办公场所

3.具备健全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具有组织管理评估人员、评估专家的能力,配备人员负责机构内长护险业务综合管理

4.评估人员、评估专家总数不少?0人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不处于失信状态;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胜任现场评估工佛

?)熟悉长护险政策,掌握失能评估相关知识,通过市医保中心的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

?)评估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初级(师)以上康复治疗师职业资格,或者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学等医学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评估专家须具备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师等中级以上职称,?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依法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6.配备符合我市长护险信息系统联网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安全运行环境,配有相应的信息管理和维护人员

7.承诺按照失能评估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提供的服务范围覆盖全市

(二)服务机

1.依法注册并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正式运营3个月以上,且承诺?年内(或自登记注册至申请时)无长护险相关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2.在我市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和符合行业设置标准的设施设备,且从申请之日起,服务场所使用权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配备符合我市长护险联网结算和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并确保其顺畅运行

3.具有健全的服务管理、财务、信息统计、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4.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5.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机构内长护险服务综合管理,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医学、护理或康复等专业背景;提供生活护理服务的人员应具有医学、护理、康复等专业从业资格,或具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相关资格证书,或参加我市人社、医保、民政、卫健等部门开展的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提供护理辅具适配租赁服务的人员中,应具有初级(师)以上康复治疗师、辅具技术工程师或辅具适配工程师

6.服务机构要有意外责任风险防控机制,保障长护险服务运行安全

7.提供生活护理的服务机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机构:需具有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内设医务室资质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能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员提供慢性病配药等基础医疗服务

?)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机构:应配?0人以上的护理人员团队

8.提供医疗护理的服务机构除需已成为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且处于正常履行协议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提供住院医疗护理的机构:已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设立专护病房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机构

?)提供家庭病床医疗护理的机构:需符合《关于开展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的意见》(常卫基妇?018?69?中常州市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的医疗机构

9.提供护理辅具适配租赁服务的机构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具备体验展示、咨询登记、培训实操、物流配送、清洗消毒等条件,相关设备配置标准及清洗消毒等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受理部门及地点

市本级、溧阳、金坛、武进区域经招标确定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委托承办相关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机构)具体承办本次机构申请纳入长护险协议管理经办工作

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根据所属区划可自愿向以下受理点提出申请,其中:提供护理辅具适配租赁服务的机构统一向市中心受理点申请。具体受理地址如下

序号

受理部门

地址

咨询电话

1

市中心受理点

常州市锦绣路2?-2号楼4楼大

0519-86509895

2

溧阳受理

常州市溧阳市永定?37号或南环?5

0519-87188680

3

金坛受理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金坛区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大

0519-82888003

4

武进受理

常州市武进区武南?18

0519-86522287

四、申请流稊/span>

(一)材料受理。申请机构根据本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型向各受托机构递交《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申请书》(附件1)或《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书》(附件2),以及填表说明中所列的其他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托机构应通知其及时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申请机构提出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受托机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材料审核。受托机构通过资料审查、查询信息系统等形式,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对申请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及有关评估人员(专家)的信用状况等进行审核

(三)评估评审。对已受理的申请机构,各受托机构应在申请受理期结束后?5日内组织评估小组完成实地评估,并报各区域经办机构集中评审(城区经办机构参加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机构的集中评审),评估评审结合申请机构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等开展竞争性遴选,其中,对申请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简化步骤,直接评审;其他申请机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准入评分表》(附件3),并确定拟新增常州市长护险定点机构名单

(四)社会公示。对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机构,统一由市医保中心在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7日,公示有异议且查实不符合长护险定点条件的,不予纳入长护险定点

(五)协议签约。公示无异议后,经办机构与定点申请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由市医保中心向社会公布定点机构名单

五、其他事

(一)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nbsp;

1.不符合《关于印发〈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失能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医保待遇?021?9号)、《关于印发〈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医保服务?021?04号)有关规定的;

2.机构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的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评估人员、评估专家在联合惩戒期内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4.医疗机构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处于医保暂停服务期间或处于医保部门立案调查期间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未按申请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纳入长护险定点的机构,以申请时间为准,须保持有关资质的稳定性。凡上述“申请流程”五个环节中任一环节,与申请递交时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视作该机构自动放弃本次长护险定点申请

(三)申请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执(营)业信息与申报资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如机构有虚构、篡改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长护险定点申请?#8194;

(四)申请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9-86190529 (市医保中心办公室)

附件1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20809/20220809171757_38167.docx" target="_blank">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申请书

附件2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20809/20220809171816_63940.docx" target="_blank">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书

附件3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20809/20220809171830_75773.docx" target="_blank">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准入评分表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

20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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