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医保局、各医保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暂停、取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02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1021/20211021141555_56674.doc" target="_blank">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暂停、取消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021?9号)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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