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城建?01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易地交流领导干部住房保障,积极稳妥解决易地交流市领导住房困难,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北至太湖东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现状空地,东至惠民路,规划用地面?216平方米。该项目主要建设2幢周转房,其?号楼为住宅,2号楼主要为宿舍以及食堂、健身房等辅助用房,另配套建设地下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2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311平方米,保温层建筑面?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2平方米
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地面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5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08万元,其它费?72万元,基本预备费25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用地预审意见【常(新北)国土资函?018〕第13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20400201840011号)、审定的《常州市市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8-320411-47-01-33860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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