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绿委办、溧阳市城管局(园林局)、各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居住区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覆盖面广、数量大,与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和内容。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居住区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工作,提高全市居住区和单位的园林绿化水平,倡导市民爱绿护绿风尚,提升城市宜居环境品质,让市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年内加大一批老居住区和单位的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力度,完成一批新建居住区和单位的园林绿化,新增一批市园林式居住区和市园林式单位 二、工作安 1??0日前,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其中各辖市(区)绿委办负责镇区的组织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有关居住区(单位)对照标准(附?)自愿申报,分别填写常州市园林式居住区申报表(附?)、常州市园林式单位申报表(附?)。各辖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填写常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汇总表(附?),统一报送至市绿委办(市城市管理局社会绿化统筹处),联系人:牟凌贤、孙静,联系电话?5682939?5682950 2??日??0日,各辖市区、市各有关单位负责对申报的居住区(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及实地初审,突出居住区(单位)绿化特色和管理水平 3??日?0?0日,市组织专家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初审合格的居住区(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各辖市区组织对历年市园林式居住区、市园林式单位进行实地复核 4?1月底前,各辖市区上报历年的市园林式居住区、市园林式单位实地复核结果?2月底前,公布2021年度通过实地核查的“常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和“常州市园林式单位”名单 三、申报要 1.申报标准: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标准详见国家《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附件1) 2.申报范围: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区、有庭院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已被评为江苏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常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居住区(单位),不再申报 年内园林绿化工程未竣工的居住区(单位)不得申报 3.申报材料: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申报表(附件2?)、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汇总表(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绿化建设管养情况及特色亮点介绍?000字以内)和有关图片 附件?-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0329/20210329173143_73655.docx" target="_blank">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 2-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0329/20210329173200_38425.docx" target="_blank">常州市园林式居住区申报表 3-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0329/20210329173219_16839.docx" target="_blank">常州市园林式单位申报?/a> 4-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0329/20210329173239_40013.docx" target="_blank">常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汇总表 常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nbsp;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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