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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09613/2018-00020
主题分类9/span>司法??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司党组?018?4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9/span>2018-06-12 发布日期9/span>2018-06-14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宣/span>,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纪律,严格制度执行、强化责任担当,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作风纪律基础,定亍/span>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以下简称“警示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厅“明规矩、知敬畏、讲担当”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围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开展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速/span>“勤廉双优、风清气正“/span>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墂/span>,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推动常州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span>

二、内容形弎/span>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span>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党员修养心智、涵养品德、增强党性,坚定政治信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span>

(二)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树牢法规意识、/span>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全体党员都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等党纪党规,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培养忠诚品格,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增强法规意识,守好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span>

(三)注重融合推进,打造过硬队伍、/span>结合“争先进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市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求,通过对标找差,补短板、强弱项,带动党员干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党员干部队伍、/span>

(四)开展系列活动,营造勤廉氛围、/span>主要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专题党课、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风险排查等系列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反腐倡廉新形势、明确正风肃纪新要求,摒弃“局外人”心态,形成“不想腐”的内在自觉,为常州司法行政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营造勤廉氛围、/span>

三、活动安掑/span>

总体时间仍/span> 6朇/span>12?/span>臲/span>7朇/span>12日、/span>共分三个阶段9/span>

第一阶段:宣传启动阶段(6朇/span>12日至6朇/span>13日)、/span>拟制活动方案,举办专题讲座,召开‛/span>警示教育朇/span>“/span>活动动员部署会,明确活动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活动重点和标准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在全局形成学规章、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的浓厚氛围、/span>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朇/span>14日至7朇/span>6日)、/span>根据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实际,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参观与研讨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知行合一上见成效。教育对象上,既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也要紧紧围绕人财物事管理等重要领域关键部位,形成既抓住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全员参与的局面、/span>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从岗位职责入手,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做到红脸出汗排毒、自警自省、/span>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span>7朇/span>7日至7朇/span>12日)、/span>注意收集整理此次活动各个阶段的台账资料,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总结提炼,形成具有常州司法行政特色的经验做法,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培育内涵丰富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span>

四、活动要汁/span>

1.提高认识、/span>开屔/span>‛/span>警示教育朇/span>“/span>活动,是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履衋/span>‛/span>一岗双财/span>“/span>,发挥好表率作用;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广大党员在思想上要重视、态度上要主动、行动上要自觉,通过活动树牢法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为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贡献力量、/span>

2.加强宣传、/span>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推迚/span>‛/span>两学一偙/span>“/span>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重要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促进这项活动深入推进。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重视宣传信息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组织人事处张浩,电话9/span>85681646、/span>

3.确保实效、/span>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自觉克服工学矛盾,做到统筹兼顾,把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既要培养人员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又要重视部门整体能力素质的提升,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践行,树好勤廉形象、/span>

各处室、直属单位于7朇/span>15日前抉/span>‛/span>警示教育朇/span>“/span>活动小结以书面形式报宣教处殷金华,电话:85681636、/span>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80614/20180614104233_16813.doc" target="_blank">“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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