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002?5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022?0?9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本次教师资格审查评议共受理申请?3人,最终确?0人合格,1人因怀孕认定结果待定,2人认定不通过 审查合格的人员,常州市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体检项目未检完的怀孕人员须在妊娠期结束后及时完成未检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才能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以上两类人员的具体名单见附件)。认定不通过的人员,常州市教育局将告知本人未通过原因 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将按申请人在“苏服办”APP上填写的邮递信息于11?0日前邮寄给本人,邮寄材料包括1本教师资格证?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21021/20221021112356_49788.xls" target="_blank">常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和结果待定人员名協/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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