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有天宁区人民法院拍卖小型轿车苏D282ZR发生?6起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由于小型轿车苏D282ZR的车辆管理人马均华无法取得联系,该车现有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需对马均华进行公告,现对《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予以网络公告送达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210413/20210413164307_86204.docx" target="_blank">《机动车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书《/a>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 2021??3?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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