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zmzz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电话:0519-85683313;电子邮件:czmzzj@163.com。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9年1月起,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咨询电话、信访电话、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市民宗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 是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根据本办法,明确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包括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监督和责任追究,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健全保密机制。制定并下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并签订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局要求对我局计算机进行安全自查,配合完成增添保密设备、更换电脑硬盘等整改措施。三是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教育。组织全局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印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民宗局门户网站宣传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相关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也已按规定送档案局备查。主要是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机关业务工作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畅通。201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二)改进措施是:
2010年,我局将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深入贯彻《条例》,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升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宣传工作,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族宗教工作。尝试开展网上互动,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 三是强化学习。加强与各级部门的联系,深入学习相关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督促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定期邀请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结合建成的“三合一”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办事系统、内部办公系统和公共信息平台系统之间的衔接联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绩效,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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