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规?01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017?20号)要求,我局?998??日至2016?2?1日期间以原市建委(建设局)和市城乡建设局名义颁布?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1件(见附?)宣布为失效或废止,7件(见附?)需修改?3件(见附?)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请你们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附件9a href="/upfiles/admininfo/20170905/20170905103304_33706.doc" target="_blank">1-3下载 1.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 2.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 3.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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