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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常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程网办”的公告
?ensp;?ensp;号:014109488/2022-00065
主题分类9/span>义务教育??体裁分类9/span>公告公示??组配分类9/span>教育、科技??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 发布机构9/span>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9/span>2022-04-21 发布日期9/span>2022-04-21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常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程网办”的公告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程网办”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供给规范化,充分发挥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为广大申请人员提供便利,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

常州市教育局负责符合常州市认定条件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户籍或居住地等所在辖市、区教育信息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公告

二、受理条

申请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以为学籍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比对成功的,可参加全程网办

不符合全程网办条件的申请人按《常州市教育局2022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www.xiuzhiben.com/)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5?6日至5?0日(9:00-11?0?3:30-16:30)。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政务服务中?-1号楼三楼(天宁区锦绣?号)。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员需严格遵守常州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自觉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检查

三、网办时

(一(/span>注册登录、上传材料时间:5?3?:00??5?7:00

(二)认定机构在线确认时间:5?6?:00??0?6:30

(三)体检、领证预约时间:5?1?:00??2?7:00

(四?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补上传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五)认定进程查询时间:5?6?:00至认定结束

四、网办说

(一)注册登录:申请人用本人手机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平台并在页面左上角选择“常州市”

(二)上传材料: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点击首页上的“教师资格认定”应用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主页,点击“我要申报”进入信息申报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再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页?按照上传说明和要求按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申报完成”

(三)在线确认:认定机构在确认时间内完成申请人在线材料确认。请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页面,点击“我的认定”查看在线确认结果。在线确认不通过的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请申请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需要重新上传材料的请务必在确认时段内完成上传提交并及时查询确认结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在线预约:在线确认通过人员在预约时间内登录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主页,点击“我要申报”,完成体检和领证预约

(五)进程查询:申请人员可在认定进程查询时间内登录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主页,点击“我的认定”查询认定进程

五、上传材料及要求

(一)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二)近?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底端需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500K,纵横比?:5,版式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的一致。上传的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务必提供正规证件照片

(三)以下材料上传一项即

1.持常州市户籍人员: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上传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持常州市居住证人员:上传有效居住证正反面

3.在常州市普通高校就读学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

4.驻常州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军官证或警官证的信息页;

5.港澳台居民:上传常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在常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也可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

申请人上传的材料(电子版证件照除外)均为原件拍摄(jpg格式)或扫描(PDF格式)。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便于辨识,逆光、昏暗、背景杂乱、变形严重等情况一律退回。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认定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0519-85582353

(二)技术咨询:0519-85588140?519-85582352

(三)认定监督:0519-8568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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