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发改局,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供电分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021?44号)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关于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发改?021?7号)要求,为落实我市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经溧阳市初审和市级联合会审,现将我市第七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审定情况予以明确,具体详见附件。供电部门应按要求优化用电服务,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常州市第七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nbsp;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国网常州供电分公
202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第七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span>
比例审定 |
用电单位 |
用电户号 |
初加工用电比侊span> |
上一年度电量'span>kwh(span> |
原电价类?span> |
原电压等?span> |
江苏大敬茶业有限公司 |
3203000875868 |
30% |
38000 |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 |
10KV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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