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规划,依法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并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负责全市收容教养、强制戒毒案件办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拟订全市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 (十四)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市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民用机场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于贵 联系电话?519-866202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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