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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76号的答复
?ensp;?ensp;号:014109760/2022-000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卫复?022〕第76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卫健委
产生日期9/span>2022-05-30 发布日期9/span>2022-06-23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76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76号的答复

韦明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在卫生、劳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之间历经多次调整,监管体制呈现从集中统一到多头负责,再到集中统一的历史轨迹?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卫生健康部门再次负责职业健康的全流程监管。《职业病防治法》中提到职业健康工作需要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四方合力推进。地方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着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各地执法管理体系不一,造成条线工作难以统一布置汇总,部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难以深入推进

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较为薄弱,整体尚不能满足我市监督执法需要,“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网络体系尤其是乡镇(街道)监管网络仍不健全。市、金坛区、钟楼区卫生监督所设置了独立的职业卫生监督科室,其他辖市区所将职业卫生工作合并入公共卫生或医疗机构监管中,但无专职监管科室。覆盖城乡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职业卫生监督网络仍未建立,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缺失,存在监管盲区和执法风险

我委就“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与应急管理局进行沟通,鉴于目前职业健康监管已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负责,从有效统一监管事权、发挥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优势的角度出发,应急管理局表示职业健康工作无法纳入《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中

去年市卫健委已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明确将“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下一步,我们将考虑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市级和各辖市区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2.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一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二是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提质扩面,要加强对各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考核;三是通过双随机和专项,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加强执法力度

3.推动职业卫生培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培训,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我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4.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力度。通过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指导与考核,要避免职业卫生工作失管

5.完善建立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考虑推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建设乡镇(街道)监管队伍,填补基层监管人员的空缺,筑牢职业卫生监管的网底,并尽可能延伸到村(社区)

签发人:?nbsp;

经办人:?nbsp;

联系电话?5682564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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