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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ensp;?ensp;号:014109488/2020-00198
主题分类9/span>义务教育??体裁分类9/span>意见??组配分类9/span>教育、科技??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教基?020?5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9/span>2020-11-24 发布日期9/span>2020-11-24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进一步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讽/span>
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残疾人联合会,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017-2020年)》和江苏省《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以普通学校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专业指导,按需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贯彻执行、br />   一、建设要汁br />   1.层级管理。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为一级管理和指导中心,其专业团队在教育局的行政赋权下,承担区域随班就读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的学前、小学、初中学段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作为二级资源中心,辐射片区,发挥融合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br />   2.无障碍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建设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平等参与学校学习生活、br />   3.设备配置。参照教育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的要求,为相应障碍类别的学生配备专业康复设备。各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应根据各校随班就读学生的障碍类别和数量,建立特殊教育专用设备的流转使用机制、br />   4.课程调适。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学科教师依据国家“普、特课标”调整学科教学内容,在课程实施中进行动态评估,不断优化完善学科课程调整,研发以学科补救、潜能开发、康复训练为核心内容的特需课程。学前阶段应重点关注康复融入日常保教活动,提供功能评估、个训、辅助器具矫正等服务;小学阶段要关注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巩固性康复、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初高中阶段要关注生涯规划、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努力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br />   5.融合教研。定期召开融合教育工作例会,资源中心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主任、资源教师、任课老师、家长共同参与,解决实施融合教育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合理用好社会资源,增强融合教育研讨力量、br />   6.内涵建设。重点围绕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个别化教育、送教上门等方面开展。市教育局将从中遴选优秀单位作为不同障碍类别教育的研究基地,支持其研究形成引领全市的个别化教育经验、br />   二、主要职财br />   1.清单服务。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特殊教育需求学生开展以医学诊断为基础的教育评估。依法教育评估认定之前,应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包含安置方式、专业师资、专有场所、专业设备、专项经费、个别化教育服务等内容的特殊教育服务清单、br />   2.家庭服务。要密切与残疾学生家长联系与沟通,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与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和社区、社会相关团体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设立咨询电话和在线咨询平台,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br />   3.区域服务。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做好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融合教育信息管理,为区域范围内特需学生建档立案,包括医学诊断报告、筛查和诊断资料、访谈和观察记录、个别化教育活动记录、分阶段评估等。加强与区域内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资源整合,为残疾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发现、早期康复服务、br />   三、评估认宙br />   1.特殊教育对象认定。特殊教育对象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含脑瘫)、精神残疾(含孤独症)、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和发育迟缓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每?月底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街道(乡镇)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名单?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建档立案中涉及特殊需要对象姓名等隐私信息,原则上采用代称、br />   2.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认定和奖补。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由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认定。市合格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由各辖市(区)组织认定;市优质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认定。依据认定结果给予市合格、市优质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一定的资金奖补、br />   四、工作保際br />   1.师资配备。各地配齐配足特殊教育专职教师。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每位巡回指导教师负责3?个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达到3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达?名,需配备1名专职特教教师(资源教师)。专职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建设一支既相对稳定又能适应新形势下特殊教育工作需要的教师队伍,科学配置和购买公共服务方式聘用专业人员、租借专用设备等方式配置、br />   2.经费保障。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 8 倍以上拨付,幼儿园按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标准下达生均公用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按规定支持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康复等、br />   3.督导考核。所有乡镇(街道)学前和小学、初中和县(区)域中等职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辖市(区)根据实际需求尽可能多布点。各地应健全落实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度,研究解决融合教育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融合教育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重点围绕资源中心建设、教师编制、经费保障、课程建设、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并建立通报制度、br />   
  附件9br />   1.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常州市随班就读学生评估认定(样稿(br />   3.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服务清单(样稿(br />   4.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认定评分细刘br />

  5.普通学校优质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认定评分细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
2020?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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