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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ensp;?ensp;号:014109824/2017-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 发布机构9/span>市国土局
产生日期9/span>2017-06-01 发布日期9/span>2017-06-01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地质资料管理办法

5?1日,市长丁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通过标志着国土资源厅的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向市县延伸工作取得了实质的进展,为我市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和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nbsp;

会议指出,在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各地、各部门积累了大量宝贵地质资料,是我们今后城市规划、建设的宝贵财富。各部门、各行业,都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把历年城市建设中形成的浩瀚的地质资料,汇集成我市新时期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特别是一些重大工程,地质工作程度深,资料的可靠性和可重复利用性强,社会价值高,能为我市下一步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供重要决策依据,发改、建设、水利、交通、规划、环保、农委等部门,要发挥好行业监督作用,配合国土部门督促汇交人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完成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nbsp;

会议强调,要尽快完成地质资料的共享应用。加强地质资料的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地质资料的利用机制,促进地质资料早日发挥生产力。一方面,国土部门要主动服务我市的公益性、民生性工程建设,围绕我市城市规划布局,从地质适宜性角度,提出科学建议;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在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要充分集成已有的地质成果,因“地”制宜,形成科学决策?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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