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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td>
?ensp;?ensp;号:MB1938455/2020-00036
主题分类9/span>社会救助/公益事业??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医保规财?020?1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市医保局
产生日期9/span>2020-09-21 发布日期9/span>2020-09-30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td>

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支队、市社保中心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七五”普法关键之年。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苏依法?020?号),《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医疗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全面推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依法履职,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

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020年)》以及省市贯彻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相关处室逐条对照,查找不足,拿出整改意见,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办公室

(二)强化依法履

2.梳理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予以规范,实现“四级四同”,即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权力事项,其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在网上将权力清单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固定,让社会了解医保工作的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必须为。同时根据市政府办的意见与有关单位共同按时序梳理医药价格和开展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责任部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督处、社保中心)

3.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均等化。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建设标准与管理机制,发布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制定我市统一规范的异地就医管理政策,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最优化。针对疫情防控,?020??月,对所有参保企业不需要提供材料减半征收城镇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责任部门:待遇保障处、社保中心)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各项部署,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营造优质高效的市场环境,创优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创新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互联网+医疗保障”建设,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护险“一站式、一窗式、一单式”服务模式,提供网上网下24小时多渠道、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医保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不断适应改革的需要。(责任部门: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督处、社保中心)

5.完善规范机制。认真梳理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文件,公布梳理结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精细化,增强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对现行有效的市级医疗保障文件清理工作。(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三)强化依法决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常州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内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做好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实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责任部门:各相关处室

7.增强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事关医疗保障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智库建设,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责任部门:各相关处室

8.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实现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合同协议等事务上的法律咨询论证全覆盖,进一步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事务的途径和方式,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完善”的原则全程参与行政事务处理。特别是对涉及基金监管的部门职责权限、法律要求加以明确,避免执法过度或者执法不到位。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增强医保工作的法律意识,让法律走入医保的中心工作。(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四)强化基金监

9.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创新事前事中事后基金监管方式,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查处管理办法,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检查模式,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智能监控全覆盖。积极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责任部门:基金监督处、医疗保障稽查支队)

10.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部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障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依法行政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处室协同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化建设,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形成医保部门特色的自由裁量清单,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基金监督处、医疗保障稽查支队等

11.推进医保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制定医保诚信建设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领域“黑名单”制度和欺诈骗保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责任部门:基金监督处

(五)强化执法监

1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切实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13.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建立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医保系统法律业务工作群,由市、辖市(区)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参加,主要是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上下联系沟通和实地调研,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公信力。推行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研究医疗保障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特点,不断进行风险提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医疗保障矛盾纠纷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办公室

14.突出典型示范。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系统内各相关处室(单位)普法责任。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适应互联网时代新形势,创新宣传载体,不断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保

15.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辖市(区)、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或计划。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责任部门:办公室

16.加强法制处室机构力量建设。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员工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制工作人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17.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干部员工学法用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领导干部专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不少?次且时间不得少于15天、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班每年不少于2次,今年重点学习《民法典》、《宪法》、《保密法》、《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等法律和党内法规。(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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