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请审批车厂路西侧、清潭西路南侧地块配套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住建?0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发展绿色常州,改善道路和河流沿线环境,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车厂路西侧、清潭西路南侧地块配套绿化工程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车厂路西侧、清潭西路南侧地块配套绿化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 1、场地整个区域呈L形紧邻清潭西路南侧和皇粮浜规划河道东侧,总面?76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工程、园林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亮化工程等 2、项目东西长?65米,紧邻清潭西路,南北长170米,位于皇粮浜规划河道沿岸,绿地宽度15米。新建绿地、滨水步道、栏杆、活动场地、休息驿站等配套设施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88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4-48-01-30116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