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教育局:
为规范全市节水型学校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根据《节水型学校评价规范》(DB32/T 2946-2016)、《常州市节水型学校评选管理办法》(常节校建〔2012〕1号)和《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节水型学校复查工作的通知》(常水资〔2019〕12号),市水利局、教育局组织对2014年命名的市级节水型学校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希望复查合格学校继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各辖市、区对复查合格学校要继续加强监管和跟踪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
附件:常州市节水型学校复查合格名单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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