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企业研发投入调查的请示》(常科函〔202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重点企业研发投入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含《常州市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CZ-L111表)、《常州市重点企业R&D项目情况》(CZ108表)两张报表),有效期至2022年2月。
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完整统计报表报我局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送我局社科人口处。
以上报表实施期间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常州市统计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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