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了解掌握《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节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依据省法制办、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苏府发?013?3号)精神,现就做好《节能办法》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 1.自行检查?0?5日前,各辖市(区)应组织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本地区贯彻落实《节能办法》情况进行自查。市各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对本系统贯彻落实《节能办法》情况进行自查 2.组织抽查?0?0日前,市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成检查组,抽查部分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0月下旬,接受省政府法制办、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抽查。抽查采取到相关单位随机暗访检查通报、听取规章执行情况工作汇报、召集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 1.《节能办法》学习宣传情况; 2.《节能办法》中主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3.《节能办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对完善《节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 1.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做好检查的各项工作 2.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完成自查工作后,应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0?8日前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czjngl@126.com 联系人:王叶?nbsp; 联系电话?56858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顴/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