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文化馆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006?3号)精神,市文广新局将开展第四批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 已列入各辖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能够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特色,在我市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 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经辖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非遗中心 三、申报材 申报项目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 1.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申报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报告,包括对申报项目的数量、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保护单位,以及申报理由等作简要说明; 2.辖市、区人民政府对申报市级项目的意见 3.辖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件 (二)项目资 1.项目申报书;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等 3.涉及有关申报主体、申报资料使用等权限的授权证明等 4.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四、工作要 1.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好中选优,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要真实反映申报项目当前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 2.各级文化部门要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从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高度,科学落实申报项目的保护单位 3.辖市、区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项目申报书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 4.各辖市区、各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文件一式三份;项目资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项目申报书首页的保护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盖公章;申请文件和项目资料,用A4纸张打印,分别装订成册 各地、各单位申报材料?012??5日前报送到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常州市双桂?5号,邮编?13002) 联系人:陈期李燕 电话?6622267 电子邮箱:changzhoufeiyi@163.com 附件: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 常文广新[2012]85号附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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