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2012年太湖流域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根治太湖水污染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环保大行动市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书>的通知》(常政发[2012]79号)要求,我委对常州市2012年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量化考核指标,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全市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度各辖市(区)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工作“创先争优”、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和内容,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将予以表彰。
附件:常州市2012年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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