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2]31号
常州东方语言培训中心(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东方语言培训中心的报告》收悉。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素质人才,经审核,同意“常州东方语言培训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010270)。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 民非 登记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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