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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795/2010-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0〕5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产生日期:2010-04-11 发布日期:2010-1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有效投入提升年”的号召,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转型,坚持创新、发展促提升,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跃升计划”)的相关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常州工商局

常工商〔20105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有效投入提升年”的号召,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转型,坚持创新、发展促提升,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常州市民营经济发展2008-2010年三年跃升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跃升计划”)的相关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201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复杂的一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紧密结合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的新变化、新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个字〔2009208号),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有效投入提升年”等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发挥好工商部门的五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创新服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服务环境,全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全年新增私营企业7200户、个体工商户1.8万户、个私注册资本120亿元;力争新增私营企业8500户、个体工商户2万户、个私注册资本150亿元。

  2.确保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只、江苏省著名商标15只。

  3.配合农工办等单位继续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新增社员1.2万人;新组建5家专业合作联社;年内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20家,新增入社农户3000户。

  4.配合经信委等部门年内形成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集团)60家,其中20-50亿的17家,50-100亿的7家,超100亿元的4家;五大产业中形成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2家; 50-100亿元民营企业6家;全年完成创业辅导、创业咨询、创业培训不低于2万人次;重点培育100家行业小巨人企业和100家高成长型企业,推进100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配合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新增成交额50亿元以上的市场2个,新增成交额100亿元以上的市场1个。

  二、主要措施

  (一)发挥登记职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抓调整、促转型”要求,牢牢把握“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16字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服务效能,拓展服务空间。

  1.明确服务重点,鼓励做大做强。在坚持登记程序和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登记指导。一是对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五大产业”相关企业实施局领导对接服务机制,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二是落实上市企业服务等相关机制,对股份制改制、组建集团等企业实施重点辅导。三是鼓励、帮助企业升级省级、国家级名称,扩大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2.服务中小企业,鼓励创业就业。全面落实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相关初创小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开通登记“绿色通道”,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和服务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

  3.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机制。一是对疑难复杂事项试行会商、会办制度,提高登记的准确性,缩短登记周期。二是试行重大登记事项回访制度,对股份制改制、集团登记、分立、重组等企业实施定期回访,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帮助化解企业经营难题。三是在有条件的园区、产业基地实施工商专管员制度,及时收集企业信息,促进区域企业快速发展、投资引资项目快速落地。

  (二)发挥融资职能,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股权出资出质、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和债权出资、债权投资等作用,盘活企业资产。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搭建银企融资平台。

  1.积极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允许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2.继续深入开展公司股权出资、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鼓励投资人以其公司股权作价出资,以其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丰富股权功能,充分发挥股权应有的价值作用,切实提升企业融资和申请贷款的公信力。鼓励、帮助著名、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以其商标权质押融资。

  3.创新银企交流合作途径。与市银监部门紧密配合,收集金融机构融资产品,印制2.5万册《个体工商户融资产品适用手册》和《企业融资产品适用手册》,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缓解银企信息“背对背”的问题。通过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及时收集会员企业的金融需求,采取定期召开银企洽谈会、举办企业融资超市等方式为企业融资服务。与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对各级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会员实行集团授信。

  (三)发挥品牌职能,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以建设创新型经济,提升城市、企业、产品竞争力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力打造商标、信用品牌。强化商标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积极建议政府出台鼓励商标发展的奖励政策,力争全年新增注册商标2000件以上。

  1.积极培育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继续保持驰名商标总数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加大知名商号的保护力度,力争年内出台《常州市知名商号认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知名商号的价值作用。

  2.加快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品牌建设,认定一批市级品牌培育基地,争创一个省级品牌培训基地。鼓励服务业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开展连锁经营,培育发展本土连锁企业品牌。

  3.加大企业诚信建设力度。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诚信主题活动,重点帮助认定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守”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登记信息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对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警示、通报、披露,提高失信成本。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与管理,全面开展市场信用认定和监管,指导市场开办者开展场内经营户信用评定,确保2011年全市所有市场实现信用建设和监管。

  (四)发挥协会职能,帮助企业排忧解困

  进一步强化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加强自律、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社会作用,促进全市个私经济的发展、创新和提高。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个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在通过年检等时机广泛开展守法经营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助商讲堂”、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民营中小企业主研修班”、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参加中央党校短训班等方式分层次、按需求组织培训,使企业家及骨干接受新知识,开拓新视野,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升个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主动贯彻中央提出的“调结构、防通涨”决策的能力。

  2.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为个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探索建立个私企业“订单式”扶持新模式。力争做到“三个有”,即有疑必答、有难必帮、要求必应。一是进一步完善个私企业需求征集渠道。根据新的形势,重新设计“会员需求表”。通过开业、年检、验照、走访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需求信息,不断提高会员需求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发完善“会员管理软件”中的“会员需求”模块的功能,力争实现企业需求的分类、移交、跟踪、督办等功能。二是依托私个协会、联合咨询中心成立市、区、基层协会三级“私营企业服务中心”。以基层协会为核心,明确三级“私营企业服务中心”对各类企业需求的服务权限及标准。同时,对内加强与登记、合同、商标等部门沟通,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登记帮扶、合同帮扶(含动产抵押)、商标帮扶等工商职能服务;对外加强与金融机构、劳动等部门协调,为企业融资、人力资源、创业培训等需求提供帮助。三是聘请专家学者成立“专家顾问团”,为重点企业“问诊把脉”,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发展计划,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3.与相关部门协作做好创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SYB”培训。充分发挥与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建立的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合作平台的作用,通过宣传、引导和培训,推动有志创业的人员勇于创业;二是继续采用多种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通过鼓励自主创业,动员会员企业吸纳、协会牵线介绍、利用与劳动部门合作以及民营经济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等多种方式实现再就业。三是各级协会将继续采取全省、全市联动方式,全年将组织五场以上全市性私营企业专场招聘洽谈会。

  (五)发挥监管职能,保护企业合法经营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1.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字号名称、注册商标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2.依法规范行政管理,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坚决制止“三乱”现象。加强行政指导,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预防、警示、教育”的作用。对个体私营企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以行政指导为主。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年检验照等方面要予以支持。严禁利用年检验照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

  3.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的“清无”工作机制,加强“清无”工作目标考核。与相关部门一起,认真分析无证无照形成的原因。进一步降低门槛、加强信息交流,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疏导力度,力争使更多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依法登记,合法经营。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正确认识促进个私经济发展和全面完成“三年跃升计划”各项任务对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促进个私经济发展和完成“三年跃升计划”相关工作目标作为全市工商部门服务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促进个私经济发展和完成“三年跃升计划”各项任务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协调各相关部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按季度统计、分析相关数据的完成情况并及时报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向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提出推动个私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促进个私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对外要主动与横向部门沟通,协调关系,对内要加强职能整合。对工商部门牵头的工作,各级工商部门和相关业务条线要履职尽责,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对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实施目标管理。要把促进个私经济发展和“三年跃升计划”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列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对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集体的评比;相关责任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因违法违纪被曝光、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工商部门的声誉和形象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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