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欽br /> 保证担保补充办法》的通知
常公积金[2005]30叶/span>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保证担保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常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保证担保补充办法》,现予以发布实於/span>、/span>
事/span>OO五年八月三十一?/span>
常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保证担保补充办法
第一 为减轻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负担,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制度,规范担保业务操作,建立有利于长效发展的担保机制,保障担保各当事人权益,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span>《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span>常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保证担保暂行办法》制定本补充办法、/span> 第二 本补充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是指常州房屋担保置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span> 第三 住房公积金保证担保收费根据贷款金额和担保费率收取,即担保贸span lang="EN-US">=贷款金额担保费率;担保费率按照贷款期限划分为1-5年?span lang="EN-US">6-15年?span lang="EN-US">16-30年三个档次费率标准,具体的费率标准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缴费方式为一次性缴清,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和部分贷款不退还担保费、/span> 第四 在本补充办法施行前已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的可继续退还剩余担保期限的担保贸span lang="EN-US">,退费标准为按剩余担保费扣除150元业务成本后计退9/span> 剩余担保天数 担保贸/span>退费额=担保?times;-150 担保总天?/span> 借款人办理担保退费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 (三)由借款申请人填写并持有的所有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span> (四)贷款机构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span> (五)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span> (六)借款人委托他人代办退费手续,受托人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span> 第五 本补充办法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和组合贷款担保、/span> 第六 本补充办法自
2005平span lang="EN-US">9
朇span lang="EN-US">1日起施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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