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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ensp;?ensp;号:014110253/2009-0001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行服(2009?叶/td> 发布机构9/span>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忂/td>
产生日期9/span>2009-02-20 发布日期9/span>2009-03-10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根据常组通[200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从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程序、考核结果与应用等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span>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各党支部、窗口、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作风建设,强化和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树立政府窗口的良好形象,根据常组這/span>[200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span>

一?/span>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span>

二、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考核围绕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详见《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评细则》(附件1)、/span>

三、考核方法和程庎/span>

考核工作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督查处具体操作,机关职能处室和各党支部配合,监察室负责监督、/span>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二种形式,以量化分值考核的方式进行、/span>

(一)平时考核采用月考季评的方法,月考核结果作为季度评优的依据、/span>

月考核:根据《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心”《关于加强巡查督查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在每月末进行。由机关处室依照职能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监察室对机关工作人员提出量化考核意见;督查处综合意见后及时反馈给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要对综合考核情况进行点评、/span>

季度考核:在季度末进行,考核工作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机关处室依据其职能对窗口、处室工作人员情况进行考量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督查处,由督查处在季末三个工作日内,将综合情况提交反馈给各党支部,作为季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数和依据、/span>

第二步,党支部评选。各党支部依据督查处反馈的情况,先组织窗口互评,在互评的基础上,提出季度推荐评优的初步意见,报督查处,提请考核领导小组初审、/span>

第三步,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各党支部推荐评优窗口和工作人员名单,提交党工委确定季度优秀窗口和优秀工作人员、/span>

(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作为重要依据。考核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1、总结述职。工作人员对一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按照工作人员身份性质,分别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仵/span>2)。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工作人员年度总结,窗口、处室负责人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窗口、处室工作人员进行评鉴,并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各窗口负责人的评鉴意见和考核建议等次由督查处负责签署,各处室负责人的评鉴意见和考核建议等次由分管领导签署、/span>

2、互评推荐。工作人员结合平时考核和全年各季度考核结果,填写《年度考核互评表《/span>(附件3),窗口负责人填写《优秀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4)。在此基础上,由党支部召开支部联席会议,组织推荐,并将考核推优情况报督查处、/span>

3、研究确定。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由督查处综合各党支部考核推优情况提请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全体工作人员考核等次的初步名单,对拟定为优秀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并经党工委审定、/span>

4、存档备案。督查处将考核结果通知工作人员,由本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送各主管单位存档。同时将年度考核结果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备案、/span>

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span>

四、考核结果与应?/span>

(一)考核结果对评优的应用。扣分累计计算,分别在月考核、季考评、年度考核中量化。个人季度被扣满3分,不能评为季度优秀个人;个人年度被扣满5分,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span>2人以上窗口季度累计扣分达到该窗口总人数加3分时,或窗口有一人季度扣滠/span>5分,该窗口不能评为季度优秀窗口;年度有过被取消季度评优资格的窗口,不得参加年度优秀窗口评选、/span>

(二)考核结果与考核奖、津补贴挂钩。个人月累计扣满3分,当月考核奖减半发放;个人月累计扣滠/span>5分,取消当月考核奖;个人半年度扣滠/span>10分以上,半年度考核奖减半发放;个人半年度扣滠/span>15分,取消半年度考核奖,所在窗口、处室负责人视情扣发考核奖。凡个人被扣发当月考核奖的,“中心”进行通报批评、/span>

(三)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span>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span>2、被媒体和网络监察系统发现的违规行为、/span>3、超时办件的、/span>4、重点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备案及《服务卡》未向“中心”报送的、/span>5、因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问题遭投诉,经查实的、/span>6、与服务对象争吵、造成恶劣影响的、/span>7、上班时上网聊天、购物、打牌、看股票、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看视频的、/span>8、擅自在窗口立项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变相收费,所谓“快车道”收费等,造成群众投诉,经查实的。凡工作人员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扣发全年考核奖并通报,建议原单位扣发其津补贴与考核挂钩的部分。并视管理职能酌情扣发窗口负责人考核奖、/span>

此办法自 2009 平/span>2朇/span>1日起 实行、/span>

附件1《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评细则《/span>

附件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span>

《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span>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span>

附件3《年度考核互评表《/span>

附件4《优秀工作人员推荐表《/span>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中心工作人员考核测评细则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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