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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9/span>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ensp;?ensp;号:014110243/2008-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9/span> 公开方式9/span>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9/span>常安监?008?7叶/td> 发布机构9/span>安监局
产生日期9/span>2008-05-16 发布日期9/span>2008-06-02 废止日期9span style="color: #333;font-weight: normal;">有效
内容概述9/span>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008?7

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b>
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007?2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007?55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贯?lt;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gt;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007?80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试行),并通过各辖市(区)安监部门和市安委会化工专家的讨论修改,现予以正式印发。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部门应预先对受理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再组织经常州市安监局备案的化工专家进行审查
二、专家个人综合审查意见时,应在审查意见栏内填写“Ⅰ——符合”、“Ⅱ——基本符合”、“Ⅲ——不符合”的基础上,用文字综合表述审查意见,必须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的定性意见和具体补充、修改、完善建议意见。专家组审查意见,请填写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栏目内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申请书的填报,请?007?2月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手册)附件执行?nbsp;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进一步的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上报常州市安监局危化处。联系人:王卫东,联系电话:85683117?3806111265
附:《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试行
《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问题整改情况表
《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意见书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部门意见(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门意见(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安全验收评价审查专家意见(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设立安全审查部门意见(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设立安全审查专家意见(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审查意见书(试行?doc

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标准问题整改情况表(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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